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
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破除地区壁垒,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筑企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在我省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