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在贷款发放和管理中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依据
以下为处罚全文:
赤峰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赤银监罚决字〔2016〕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无 | |
单位 | 名称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刘玉梅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贷款发放和管理中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
行政处罚决定 | 1.罚款30万元 2.责令包商银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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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赤峰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6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