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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别扯 关于借车90%的人都错了

时间:2015-10-25 10:19:18 来源:马辉 阅读量:172

[导读]关于借车,肯定是有风险的,但并不像网上传言那般如洪水猛兽。甚至把车和老婆相提并论,都恕不外借。其实这个风险在了解的情况下,和车主本人驾驶的风

    最近也不知道网友是被什么事件刺激了,头条号和朋友圈里都是充斥这借车后的严重后果,轻的损失财产,重则家破人亡。而我们作为一个车主的问答平台,自然会关注这个问题。与此同时我们也接到了众多车主的反馈,需要我们从专业的角度来提个建议,遇到这个问题该怎么办。关于借用车辆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之后,在2010年以前确实会存在严重的赔偿问题。那个阶段由于保险的完善问题,国民普遍的法制意问题,法律方面关于物权的规范和侵权责任规范的完善问题都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如果发生重大赔偿事故,往往会造成责任不清,赔偿主体不明确。更没有相应的保险机制来弥补。

 车主到底有没有责任?

     我们这里尽量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尽量避免法言法语的晦涩难懂。对于车主本人,其实在2010年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但自从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开始实施以来,就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通俗的讲就是,谁开车谁负责。对于车主无过错可以理解为:保证你的车是好的,知道借你车的人是可以开的,并且没有利益关系。做到这几点就可以放心借,车主不会担责。

 

驾驶员死亡或没有能力赔偿 车主用赔么?

    网上传的最危言耸听的也是这种情况,直接责任人肇事逃逸,或在事故中死亡了。这时候找不到赔偿的主体,往往就会让车主来承担责任。如果是重大事故可能要面临的几十甚至上百万的赔偿,会给车主造成毁灭性的灾难。面对这种情况,是我们要养成用法制的思维去想问题。《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几种需要车主负责的情况,概括的说一种是: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 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租人和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 能而仍然出租、出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负责。这种情况就是我们前边说的,要保证车是好的,和知道借车的人是能开的。还有一种情况也需要车主负责,是车主和驾驶员有包括雇主责任,和承包,挂靠,联营等经济利益等关系,车主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但是这其中并不包括直接责任人逃逸或死亡或没有能力赔偿的情况,所以车主也还是不用赔。仔细想一下也不能理解:如果借车人死亡或消失了,作为没有错误的车主本人也会承受了巨大的损失,他也是受害者。如果此时还要求他为别人的错误买单的话,太有悖法制精神了。

陪不了怎么办?

   面对这种情况《侵权责任法》自开始实施以来,也有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一种情况,损失较大时在保险和基金颠覆后仍有赔偿空间,法院有可能让车主进行垫付赔偿金,但垫付金额不会超过汽车自身价格。事后,车主可以向肇事司机或者其家属追讨垫付的金额。这里虽然车主也有可能出钱,但是和车主承担责任是有着天壤之别。后者是可以进行追偿的,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关系。

    关于借车,肯定是有风险的,但并不像网上传言那般如洪水猛兽。甚至把车和老婆相提并论,都恕不外借。其实这个风险在了解的情况下,和车主本人驾驶的风险差不了太多,都是来自交通方面。那到底该不该借车呢?看交情吧,你觉得你们感情大于车的价值,就无所谓。如果你觉得怕以后有麻烦,那就找个借口推掉好了。总之借车不是多大的事儿,没必要谈之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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