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将物业告上法庭
时间:2015-05-23 00:17:11 来源:东营房产网 阅读量:175
3月10日上午7时许,家住福州鼓楼区某小区的倪先生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了。然而,中午11时许,他接到警方的电话,得知家中失窃。
倪先生一纸状书,将该小区所属的福建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警方调查,当日上午9时许,小偷趁倪先生上班之机,撬开其家中铁门,潜入屋内偷走了价值约4万元的财物。
可期间,小区保安一直都没发现有陌生的可疑人物进入小区。
约一小时后,住在倪先生楼上的邻居发现倪先生家中失窃,于是连忙通知楼下的看车人员,由看车人员报了警。中午11时许,警方到了倪先生家中,并通知了倪先生。
“每个月都按时缴纳物业费,大白天家里还遭小偷!”想到这,倪先生认为物业要负起责任。
昨日,倪先生委托了律师,一纸状书将他居住小区所属的福建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对于责任将要如何判定,福建省理争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表示,若物业公司,有证据能证明尽到了管理职责,则可以免责,若无法出示证据,则根据相关法律,由法院对其作出判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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