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重大交通事故代理-交通事故咨询费用
厦门达和道路事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05-13,是一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专职于服务机构行业领域。公司成立至今,本着诚信、可靠、快捷、价格合理的原则,立志为广大的需求客户提供优异的交通事故代理服务服务,目前服务范围已遍布福建泉州、厦门、漳州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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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和公司系代理交通、工伤、医疗等事故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通过每年数百件案件的处理,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及人脉关系,熟悉各有关部门的处理流程,现与各有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保障了事故发生后相关事务处理能够顺利进行。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您制定的处理方案,您合法权益的同时,使您省心、省时、省力,避免拜托人情及人力物力的无谓的消耗,并能以便捷、适宜的途径获得法律公正赔偿及化解矛盾纠纷。
车行路上,剐蹭追尾在所难免。一起电动车交通事故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究其原因发现这是一起“未接触”的交通事故。那“未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呢?一起随普君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不以是否“接触”为构成要件,侵权行为人在不适宜超车路段超车导致损害发生,虽然与受害人没有“接触”,但行为人不按规定违规驾驶车辆与损害的发生存在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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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交通事故要是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话,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此时就会涉及到起诉状的书写以及证据的提供,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厦门达和。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不成bai或未达成协议du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zhi起民dao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本公司可靠从事交通事故代理服务及对应疑难问题解决等事项多年,经验丰富、可靠水平高、办事能力强,一旦承诺便能为需求客户做到。厦门达和道路事务服务有限公司时刻以此来严格要求自己,为需求客户提供具有服务好,效率高服务特色的交通事故代理服务,能快速、顺利的为您解决难题,在厦门市一直备受好评。
为赢得您的支持和信任,将为您提供可靠、有效、有品质的交通事故代理服务多方位服务。客户可通过电话预约;到店预约;微信预约;短信预约预约服务,欢迎客户在周一至周日这个营业时间段内与我们联系预约。达和的交通事故代理服务是采用以项目计费的方式计算费用,客户可通过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以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倘若您对我们的交通事故代理服务信息还心存疑虑,欢迎致电联系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