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上市公司企业招聘环节之法律风险防范处理
企业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应当引起企业管理者重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下面以招聘环节为例予以阐述。
一、招聘应当明确录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碰到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聘员工。很多企业的员工评价机制往往是单方面的甚至是主观的,这就导致员工的解聘可能变得随意而给留下法律隐患。“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何证明?是企业需要在招聘环节就做好的一项工作。为此,需要明确几点: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录用条件”具体包括哪些,确保相关条件可以客观评价和衡量;
2、录用条件应清楚告知劳动者,并妥善保存劳动者知悉的证据。
二、避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在招聘条件中,避免出现种族、性别、户籍、年龄等的招聘要求,避免出现刚性的招聘条件,尽量采取缓和中立的条件。
招聘环节的法律风险问题远远不止如上所列。如有需要,可联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知恒律师将提供系统的风险防范解决方案,知恒律师团队将为企业提供 、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